原始资料平均法 – 金融百科 – 金融知识

原始资料平均法

原始资料平均法又称“同期平均法”、“按月(或季)平均法”,是在现象不存在长期趋势或长期趋势不明显的情况下,测定季节变动的一种最基本的方法。 它的基本思想和长期趋势测定中的移动平均法的思想是相同的。实际上,“同期平均法”就是一种特殊的“移动平均法”,即:一方面它是平均;另一方面,这种平均的范围是仅仅局限在不同年份的相同季节中,季节不同,平均数的范围也就随之而“移动”。因此所谓“同期平均”就是在同季(月)内“平均”,而在不同季(月)之间“移动”的一种“移动平均”法。“平均”是为了消除非季节因素的影响,而“移动”则是为了测定季节因素的影响程度。原始资料平均法的步骤同期平均法来测定其季节变动。步骤如下: 第一,计算各年同季(月)的平均数,目的是要消除非季节因素的影响。道理很简单,因为同样是旺季或者淡季,有些年份的旺季更旺或更淡,这就是非季节因素的影响。因为我们假设没有长期趋势,因此,这些因素通过平均的方法就可以相互抵消。 第二,计算各年同季(或同月)平均数的平均数,也即时间数列的序时平均数,目的是计算季节比率。因为就从测定季节变动的目的讲,只计算“异年同季的平均数”已经可以反映现象的季节变动趋势了:平均数大,表明是旺季,越大越旺;平均数小,表明是淡季,越小越淡。但是,这种大与小、淡与旺的程度只能和其它季节相比才能有个准确的认识,因此,就需要将“各年同季的平均数”进行相对化变换,即计算季节比率,对比的标准就应该是时间数列的序时平均数。 第三,计算季节比率。方法是将各年同季的平均数分别和时间数列的序时平均数进行对比。一般用百分数表示,用公式表示为: 季节指数(S)=同月(或季)平均数/总月(或季)平均数×100% [例]某服装公司2002—2004年各月销售量资料如下表,试用按月(或季)平均法计算各月的季节指数。 月份各年销售量(万件)各年销售量(万件)各年销售量(万件) 合计 同月平均 季节比率(%)2002(1)2003(2) 2004(3) (4)=(1)+(2)+(3)(5)=(4)÷(3) (6)=(5)÷1260.56 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801202005008002500240060020010060401202003508501500450064009004002501008032040070015002400680072001500600400200110520720125028504700138001600030001200750360230173.3240416.79501566.746005333.3100040025012076.713.819.033.175.4124.3364.9423.179.331.719.89.56.1合计平均 7600633.3156501304.2221301844.2 453803781.67 453803781.671200100表1中的季节指数一栏,是以指数形式表现的典型销售量。每个指数代表2002—2004年间每个月份的平均销售量。比如,一月份的季节指数为13.8%,表示该月份销售量为全年平均销售量的13.8%,而全年平均销售量则作为100%。这样从各月的季节指数序列,可以清楚地表明该服装公司销售量的季节变动趋势。即1、2、3、4月份是销售淡季,5、6、7为销售旺季,7月份比全年平均销售量高323.1%(432.1-100%),8月份开始下降,到12月份降到最低点,比全年平均销售量低93.9%(6.1%-100%)。 同期平均法计算简单,易于理解。应用该方法的基本假定是:原时间序列没有明显的长期趋势和循环波动,因而,通过若干年同期数值的平均,不仅可以消除不规则波动,而且当平均的周期与循环周期一致时,循环波动也可以在平均过程中得以消除,但实际上,许多时间序列所包含的长期趋势和循环波动,很少能够通过平均予以消除。因此,当时间序列存在明显的长期趋势时,该方法的季节指数不够准确。当存在剧烈的上升趋势时,年末季节指数明显高于年初的季节指数;当存在下降趋势时,年末的季节指数明显低于年初的季节指数。只有当序列的长期趋势和循环波动不明显或影响不重要,可忽略不计时,应用该方法比较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