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财政局 – 金融百科 – 金融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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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20 19: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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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财政局
合肥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合肥市财政局主要职责第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地方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市与县、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合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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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制全市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全市各项财政收支,负责财政资金的调度和拨款;拟定政府采购政策并督促执行;审查汇编财务收支计划和决算。 第三,管理和监督市级发展经济、项目投资、科技、环保等基金,并办理资金的拨付;参与研究制定国家重要商品流通领域的宏观调控在我市贯彻实施意见;管理和拨补重要商品储备补贴资金和其他政策性补贴资金。第四,管理和监督全市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城市住房支出和土地出让支出;参与投资、劳动工资、物价、经贸、科教、住房、土地、医疗、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改革;管理全市的预算外资金和负责财政专户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监督全市彩票发行工作。第五,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农村综合改革政策;负责全市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征收管理、政策制定及涉税案件的稽查;负责财政对农业投入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市级财政支农资金;负责财政补助直接发放工作;负责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财务。第六,监督和管理全市会计工作,执行会计法律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违反会计法规的个人和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事务所、税务代理所以及其它有关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负责会计委派工作;负责代理记账机构的审批和监督。第七,拟定和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政策规定、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财产评估业务;制定政府公共财产管理规章制度。第八,负责全市国债管理工作和地方证券、金融、保险等机构的财务监管工作;管理世界银行贷款、外国政府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日本国际协力银行贷款;负责涉外企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党政机关外事经费和财政预算内非贸易性外汇。第九,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组织制定地方财政税收立法规划和地方税收政策;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第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机构设置及机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