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保险 – 金融百科 – 金融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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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15 19: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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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保险
特点第一,自愿保险不是全面的,投保或者不投保,完全根据投保人意愿决定;
自愿保险
第二,自愿保险责任期限明确,保险责任不是自动产生的,如果保险期限届满,而投保人未办理续保手续,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第三,保险金额,保险责任等没有统一的规定,由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自由确定。区别自愿保险与法定保险的主要区别 自愿保险和法定保险的主要区别有:
自愿保险
(1)两者的保险关系建立的根据不同。自愿保险的保险关系是通过订立保险合同建立的;法定保险的保险关系是根据国家法规建立的。(2)两者涉及的危险性质不同。自愿保险所保的危险损失,一般仅以个别单位或个人的利益有关;法定保险所保的危险一般涉及到多数人的利益,带有一定的社会性。(3)第三,实施的目标不同。自愿保险主要是为了满足经济单位或个人对于灾害损失补偿的需要;法定保险是政府为解决某个领域里的特殊危险,实现一定的社会目标或政策目标而实施的。(4)第四,保障的水平不同。自愿保险的保障水平较充分。异化自愿保险异化的实现途径有保险代理人的不告知
自愿保险
保险人或保险代理人以捆绑销售方式为主强行推销保险指示与指标的下达特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已经基本完成,预计不久即可出台。然而,目前人们对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下称“强制三者险”)没有完整的了解,甚至存在误解,这必将影响有关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强制三者险与自愿三者险具有以下几点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