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式养老金 – 金融百科 – 金融知识

普惠式养老金

简介2009年8月4日上午,国新办召开了2009年上半年中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发布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中国农民60岁以后都将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金。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这个试点的指导意见现在正在征求各地政府的意见,准备进一步修改完善之后正式发布,预计会在国家“十一五”计划之前启动试点。 过去的老农保主要都是农民自己缴费,实际上是自我储蓄的模式。而新农保一个最大的区别就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他表示,这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一系列惠农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的惠农政策。 老农保主要是建立农民的账户,新农保在支付结构上的设计是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一部分是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而基础养老金是由国家财政全部保证支付的。换句话说,就是中国农民60岁以后都将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金。背景乡村人口老龄化趋势及家庭保障功能弱化趋势均十分明显,农村居民承包的土地虽然具有一定的生活保障功能,但不可能真正解决农村人口的养老问题。况且,摆脱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格局代之以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已经成为农村改革与发展的必由之路。因此,继续单纯地依靠家庭与承包土地来解决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显然具有巨大的风险。而指望通过商业保险的途径来解决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更不具有现实性,这由商业保险公司的营利性和市场性决定。即使是发达国家,也绝无高收入阶层还未普及商业人寿保险而低收入者却可以由保险公司来解决养老问题的先例。 在农村居民对社会养老保障需求日益增长而传统的家庭养老、土地养老方式持续弱化而商业保险又无力消受的条件下,国家不能继续忽视农村养老保险,而是需要在回顾总结以往农村养老保险改革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尽快研究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方案,以便争取时间,消除农村养老问题可能酿发的社会风险。不过,在考虑和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时,还需要充分考虑中国农村居民职业身份的分化和地区发展的极不平衡。 一个较为合理的政策取向是,对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进行分类处置,优先考虑已经非农化、城市化的农村户口劳动者, 优先在发达地区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与发展。对于那些已经在城市有稳定职业、稳定住所的农村户口劳动者,应当通过改革传统的户籍制度让其进入城镇相应的养老保险系统;对于在乡镇企业及其他非城镇企业单位工作的农村户口劳动者,可以考虑建立低水平的养老金制度(如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的社会统筹部分为参照);对真正的农民则可以稍后考虑。东部沿海地区及其他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可以先行一步。试点2009年6月24日,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09年起,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09年在全国选择10%的县(市、区)试点新的农民社会养老计划。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只要“年满16周岁、不是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新农保”。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新农保试点的指导意见,这个试点的指导意见现在正在征求各地政府的意见,准备进一步修改完善之后正式发布,启动试点。预计试点的启动会在“十一”之前。特点首先,筹资的结构不同。过去的老农保主要都是农民自己缴费,实际上是自我储蓄的模式。而新农保一个最大的区别就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是三个筹资渠道。特别是中央财政对地方进行补助,这个补助又是直接补贴到农民的头上。一般情况下,政府是普惠式国民养老保险的责任主体,即面向所有老年人提供最基本的收入保障,其经费来源于税收。待遇标准与工资脱钩但与物价水平挂钩,并随着整个社会平均收入的提高而提高,它体现着老年人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权益,是显具公平性的养老保险制度安排。 第二,老农保主要是建立农民的账户,新农保在支付结构上的设计是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一部分是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而基础养老金是由国家财政全部保证支付的。就是中国农民60岁以后都将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金。当然,新农保政策是要通过试点完善之后逐步推开,并不是说从明天开始大家就可以领钱了。这些政策将在国务院新农保试点指导意见当中体现。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