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风险 – 金融百科 – 金融知识
- 国际金融
- 2025-05-15 19: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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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风险
简介按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规定,法律风险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操作风险,它包括但不限于因监管措施和解决民商事争议而支付的罚款、罚金或者惩罚性赔偿所导致的风险敞口。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由于企业外部的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由于包括企业自身在内的各种主题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而对企业造成负面法律后果的可能性。概念解析从狭义上讲,法律风险主要关注商业银行所签署的各类合同、承诺等法律文件的有效性和可执行能力。从广义上讲,与法律风险相类似或密切相关的风险有外部合规风险和监管风险。外部合规风险和监管风险外部合规风险是指商业银行由于违反监管规定和原则,而招致法律诉讼或遭到监管机构处罚,进而产生不利于商业银行实现商业目的的风险。监管风险是指由于法律或监管规定的变化,可能影响商业银行正常运营,或消弱其竞争能力、生存能力的风险。表现形式法律风险的表现形式有:①金融合约不能受到法律应予的保护而无法履行或金融合约条款不周密;②法律法规跟不上金融创新的步伐,使创新金融交易的合法性难以保证,交易一方或双方可能因找不到相应的法律保护而遭受损失;③形形色色的各种犯罪及不道德行为给金融资产安全构成威胁;④经济主体在金融活动中如果违反法律法规,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风险形形色色类别风险产生根源高风险行为风险评估防范措施机关的风险工商行政管理企业登记 企业管理 商标管理 市场管理 广告管理虚假注册 抽逃出资 无证经营 超范围经营 商标侵权 商业欺诈 经营非法的产品 非法经营 虚假广告行政违法的风险性视其情节决定,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情节过于恶劣或后果过于严重,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1、依法经营2、加强管理适当提高经营成本3、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合理规避4、掌握行政管理的最新法规及信息5、及时变更登记专利和商标及时注册,防止他人抢注税务行政管理税款征收和发票管理偷税漏税 虚开发票海关行政部门关税征收 进出口管制走私或经营走私产品 非法处置海关监管的物品公安行政部门消防管理 车辆管理治安管理 特行管理消防隐患 交通肇事 内保混乱 非法集资环境保护部门有害物排放管理随意停止和拆除环境设施 排放超标 造成污染事故质量技术监督产品识别 质量监管 产品标准管理产品达不到执业标准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管理疏失劳动行政部门用工监管,社保管理、劳动纠纷处理非法用工 最低工资达不到法定标准 强迫劳动 工伤 非法解除合同检验检疫部门进出口商品检验 控制可能传播疫源进出口不合格货物 产品有重大疫情隐患专利行政部门专利注册和管理不经许可使用他人专利技术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许可证和相关经营活动无证或许可证过期 不具有许可证经营条件和其他经营标准公司法股权变动程序错误 公司变更登记不及时 股东协议及章程理解分歧 内部管理授权不明 公司清算没有依法进行 侵犯小股东利益 股东会议决议不符合要求 机构设定违反法律规定经营风险是企业最常见的风险,企业的破产大多数都是由于经营风险1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科学管理2、把法律专业人士介入经营活动防范和控制风险3、建立企业团队建立新型的劳资关系劳动法不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中有违法条款致合同部分条款无效 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书面通知和补偿 不办理社会保险 未依法支付工资 合同到期未及时续签或通知职工离岗 竞业限制没有支付补偿商业贿赂 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行为缔约未对缔约相对方资信进行调查 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信息 标的物有权利瑕疵或质量瑕疵 对免责条款没有明确提示谈 商业贿赂 暴露商业秘密 重要的权利义务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 标的依法不得流通 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共利益 显失公平 重大误解交货验货草率导致纠纷,送货不注意核实接货人身份和凭证服务服务项目没有明码标价 对服务产品、设施安全性没有进行充分证论 对顾客人身财产安全提示不足对有危险的服务项目和设施没有设立警示标志 没有尽到附随义务担保对担保物认识错误 对被担保人的信誉认识错误,对担保风险强度认识错误 担保责任约定不明付款开出发票未收款未在送货单上注明 企业交易违规用现金付款 逾期付款没有及时起诉导致失权变更依法或依约定变更、解除合同没有进行损失评估,导致损失扩大知识产权法商标被抢注 专利未登记或未交年费导致失权 商业秘密泄露 专利被仿冒 间接侵犯他人专利权非涉法经常性风险市场风险 产品风险 体制风险 管理风险 投资风险 外汇风险 人事风险 购并风险 公关危机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火灾 水灾 台风 高温 冷冻 潮湿 干旱 地震 海啸不常遇到但风险巨大通过参加商业保险转移风险意外事故外交恶化 国家政策法律调整 战争 国家征用 车祸 空难 海事 盗抢 罢工 企业常见风险及防范法律风险的预防如何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首先必须强化风险意识。企业家必须要认识到,法律风险一旦发生,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后果,但事前是可防可控的;其次,必须完善工作体系。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要与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机结合起来,使法律风险防范成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必须加快以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中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与国外特别是欧、美等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尽管目前全国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已超过10万人,但大多数企业法律顾问专业人才相对短缺,有的企业甚至连一名专职的法律顾问都没有;第四,必须突出合同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和授权管理。黄淑和说,加强合同管理是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基础性工作,要建立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合同管理制度。